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构的关键时刻,国家提出要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这给我们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到底该怎么编,如何处理好空间规制与发展活力的关系,如何处理好系统性规划与简单实用性需求的关系,如何处理好多元协同与发挥村民主体积极性之间的关系,等等,我们确实面临很多的现实困惑和挑战。
村庄规划
从各个省分已出台的村庄规划相关文件来看都有以下几个共性关键词:
多规合一:
村庄规划是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的“多规合一”法定规划,是管理村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
留白弹性空间:
设置规划“留白”区,使规划既有落实上位规划“三区三线”的刚性管控,也能为村庄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弹性空间。
耕地保量:
严格保护自然生态和基本农田,确保生态环境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按照传承文化、节约集约、分类推进和突出特色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村域空间布局。
随着《四川省村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出台,解答并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与组织流程。明确了以下6条核心内容:
1.允许村规划中预留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并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明确机动指标的使用规则。
2.明确责任主体,村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3.鼓励具备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相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单独编制或联合开展工作。
4.编制过程中要同步建设村规划数据库,并将村规划成果纳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系统实施统一管理。
5.规划成果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审查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6.批准后30天内,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将规划成果报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同时《导则》明确提出实用性村庄规划应包含包括双评价在内的分析评价、目标定位与规模确定、村域国土空间总体布局规划、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产业与建设用地布局规划、土地整治与土壤修复规划、基础设施与公服设施规划、居民点建设规划(选编)等九项主要内容。为广大规划师在图纸数据的呈现上界定了多规是怎样的合一。
乡村千差万别,乡村的规划也应该因地制宜,因此规划的方法、内容和成果都应该有各自的特色。导则的出台,并不是想把四川的乡村规划变得简单划一,而是通过导则把国家对于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乡村规划的要求明确化,即全域性、多规合一的实用性规划将是新背景下乡村规划的新要求、新特征。